北京清華大學2011年面向台灣學生招收本科生實施辦法
2011年,清華大學繼續接收台灣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入學申請,通過面試方式選拔本科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數量和招生專業
2011年我校招收臺灣學生的專業見附件一,申請者可在專業名錄中選擇不超過三項作為自己的專業志願。
最終錄取人數將視申請者的人數和水平確定。
二、申請資格
1、在台灣就讀或者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就讀的台灣2011屆高中畢業生;
2、參加台灣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
三、申請辦法
申請者須以書面形式(郵寄或傳真均可)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錶(見附件二);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一至二位熟悉申請者的中學資深教師或相關專家出具的書面推薦材料;
4、有關申請者經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5、學測考試成績單復印件(也可在面試時提交)。
四、選拔方式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擇優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初審時將以申請者的學測成績為主要依據,同時參考申請者的其他申請材料。
我校將邀請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于4月23日-27日參加“2011年北京清華大學優秀港澳臺高中生體驗營”活動,活動期間將參加北京清華大學百年校慶相關活動以及提前體驗校園學習和生活。
我校將在活動期間安排時間對申請者進行面試。
五、日程安排
3月24日-4月17日 接收申請,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分批通知)
4月23日-4月27日 2011年北京清華大學優秀港澳臺高中生體驗營,同時面試
5月16日前 確定錄取名單。
六、選拔費用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請、面試費用。
通過初審的申請者若赴北京參加2011年北京清華大學優秀港澳臺高中生體驗營活動,我校負責活動期間的食宿和統一安排的活動費用,往返交通等其它費用由申請者自理。
七、其他
除本辦法規定的情形外,我校仍通過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考試錄取台灣學生。
聯系方式
北京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1號 郵遞區號:100084
聯繫人:賀業方 先生 電 話:(8610)62786714
傳 真:(8610)62782061 諮詢郵箱:zsb@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