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辽宁)
2008-04-29 11:20
辽宁一本A段今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可以报3个学校,而不少在此分段录取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只招收第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在一愿名额不足的情况下,才招二志愿,对平行志愿中的ABC三个志愿,学校均按第一志愿招生还是A做为第一志愿,B做为二志愿处理,或设级差等其他条件录取,请上海交大、中科大老师回答一下。谢谢。

什么是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录取批次、同一志愿序号中的若干个并列的院校志愿。这些并列的志愿对于录取院校来说,都是“同一志愿序号志愿”,是完全平行的。

平行志愿在辽宁省如何投档?

  据了解,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在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即先按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投档,对于每个考生投档时,先检索A志愿院校投档情况,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即投档至A院校,不再向BC院校投档。A院校如额满,再检索B志愿院校投档情况,依此类推,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检索、投档过程完全由计算机按照录取程序自动完成,无任何人为因素的操作。

 根据上述分析,对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ABC三个志愿,学校均视为第一志愿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