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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你好!
我是08届高考学生,原在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余庆中学读书,毕业后随户籍一起转到了河北省上学,由于高考填报志愿时疏忽,造成填报信息错误,使电子档案的身份证号码和实际身份证号码不一样,在大学学习期间进行各种考试时,信息经常有误,直到大四时才发现有问题,于是向学校档案办公室咨询。学校给出的结果是:“在教育部的电子档案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并且有一位错误,和实际身份证号码不相符合。
为了不影响学业和毕业时颁发学位证书的错误,恳请咨询老师该怎么处理,有哪些要求,需要什么程序;若不能办理,我需要找什么部门。我是不是应该在河北省招生办更改电子档案?如果现在提交申请更正证明书,什么时候才能够更正过来? (特别急)
如果电子档案得不到及时的更改,会不会影响研究生考试和以后的录取?
另外我想咨询一下大学生电子档案是在高考时建立的还是在大学新生入学时建立的?
最后先谢谢老师的理解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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