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中表明: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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