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校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根据《中山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章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及时投到我校者,减去分数级差(每一级差为30分,即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30分,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60分,依此类推)后与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数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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