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吉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
昌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坐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西北34公里的昌吉市。院校代码:10997。2010年面向甘肃、河北、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七省(区)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新生,并于2010年1-3月在甘肃兰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江苏徐州、山东济南、河北石家庄及新疆喀什、焉耆、奎屯、伊宁、昌吉等市陆续进行专业考试,详情如下: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10年高考报考条件;
2、美术考生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
3、报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无发声器官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均匀,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4、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素描、速写、色彩等知识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疾病。其中报考美术学(师范类)专业须五官端正,男身高不低于1.60米,女身高不低于1.55米。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考生凭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201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联考合格证(美术类)、身份证报名参加我院在各省考点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2、报名时须交报名费、初试费及复试费:音乐类考生150元/生,美术类考生120元/生。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序号)。
四、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考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视唱、乐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内容:主项考演奏或演唱作品两首,视唱、乐理。
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考试内容:(1)素描;(2)色彩。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时间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1、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非美术类考生按省(区)级招办规定执行。
2、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和非美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专业志愿。
3、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昌吉学院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学生处: 李全义 0994—2337793(办),15886917700
招生信息网:http://www.cjczs.cn:lqy-cj21@163.com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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