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我校考生的入学奖励办法 |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质量,鼓励更多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设立高分考生入学奖励和报考我校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第一志愿录取的高分考生入学奖励: 1、奖励范围:当年高考第一志愿考入我校的普高生和江苏省对口单招考入我校的中职生。奖励人数按学生报到总数的 1% 比例计。 2、奖励金额: 一等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4000 元;人数为获奖总人数的 10% 。 二等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 元;人数为获奖总人数的 20% 。 三等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人数为获奖总人数的 70% 。 3、评选办法:对江苏省的考生按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参照录取办法);对外省的考生以各省考生的最高分者作为其候选人,再通过比较其与各省本二省控分数线的差值大小评选出最终获奖者。 二、报考我校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矿井建设、供用电技术和矿山机电专业录取的普高考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第一专业填报矿井建设、供用电技术和矿山机电专业的考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使用选择性招生计划使其录取。 三、评选、奖励的实施: 1、以上奖励的评选与实施由学校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协助。 2、评选与奖励在新生入学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进行。 3、本办法奖励对象仅针对当年入学的普通高中生源的新生和江苏省对口单招的新生。 4、若高分获奖考生入校后转入其他学校或退学,则必须向学校退还奖励;获得报考我校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的考生入学后转入其他学校或退学或转入我校其他专业学习,也必须向学校退还所获奖励。 5、对于自愿转入我校艰苦行业专业学习的其他专业学生,可申请享受该项奖励。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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