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 ||
一、学院概况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03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伊犁教育学院整体并入伊犁师范学院。学院现有伊宁、奎屯两个校区,伊宁校区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伊宁市,奎屯校区位于北疆交通枢纽奎屯市。
六十多年来,学院弘扬“品正学实”的校训,为推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一所在区内有一定影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1326人,其中专任教师79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74人,在读硕士、博士教师150余人;学院设有18个院(系),一个与南京大学共同培养一本专业(应用物理学凝聚态方向),29个二本专业、41个专科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突厥语族)、基础数学、光学3个硕士点,拥有“凝聚态相变与微结构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学院以教师教育类专业为主,同时开设了部分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005人,其中本科7495人,专科学生有3060人,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同时还常年招收留学生。
学院十分注重科研工作,在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哈萨克文化研究、基础数学研究和伊犁经济文化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目前,设有哈萨克文化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中亚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凝聚态物理与材料设计研究所(与南京大学共建)、资源与生态研究所(与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共建)、园林科学研究所、阿依特斯艺术研究中心、伊犁学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新疆唐加勒克研究会也挂靠在学院。这些机构为凝聚学科队伍、构建科研创新体系和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搭建了平台。学院已建成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文学概论等四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008年,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物理学、近世代数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院与南京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和学科援建关系。
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锡伯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汉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小学教育(文、理科方向)、学前教育、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体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旅游管理和环境科学等30个本科专业和41专科(高职)专业。
学院拥有办学用地1800余亩,规划用地1600亩,有校办农场2000亩。校园绿化面积达6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学校。学院有教学实验室9个,语音实验室座位和多媒体教室座位6846个,教学用计算机1450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90万元。校本部、奎屯校区均设有图书馆,总面积22904平方米,馆藏文献90.51万册。体育场馆及设施完备。学院计算机网络千兆互连、百兆到桌面,建成了集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校园局域网。
学院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先后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日本、英国、德国、波兰、韩国等10余个国家的多所学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一些交流合作项目。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院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为契机,大力实施“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学院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各族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奋发图强,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将学院建设成为区内先进、部分学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以教师教育为主导的教学型综合性大学。
二、学费及住宿标准
1.收费标准:
学 费:本科文史、理工、外语、体育类,3100-3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
专科(高职) 文史、理工、外语、体育类,2900-3500元/年;艺术类,55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2.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专业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及自治区农村双语特培计划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政策执行(新政办发[2010]25号,新教发[2009]5号)。
三、招生计划
2011年我院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发布在每年的《招生与考试》丛书第三册上为准。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4.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成绩(美术类参照自治区统考和校考)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男生需达到90分以上,女生需达到100分以上。(民考汉参照执行)
6.汉语言类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男生需达到90分以上,女生需达到95分以上。(民考汉参照执行)
7.民语言类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8.民语言类报考汉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9.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0.在区外省区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
11.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12.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专业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及自治区农村双语特培计划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政策执行(新政办发[2010]25号,新教发[2009]5号)。
14.双语班的考生进校后需国家MSK摸底考试,符合要求的可进入专业班学习,不符合要求的需进行一年预科。
15.伊犁师范学院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在本科一批次中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学院伊宁校区就读,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学院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学院和南京大学对学生共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南京大学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注明与伊犁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加盖双方印章予以认可;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奖助学措施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4.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5.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年。
7.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9.学院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补助金,每年资助金额50多万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10.学院每年设有20万元“营建•阳光”奖、助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
11.学院通过多方努力获得社会、团体资助金对努力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其中中国教育发展基金:3000元/人·年;中国扶贫基金:2000元/人·年;中保财险资助金3500元/人·年;建设银行资助金2000元/人·年。
12.学院每年有一定比例的优秀专科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可升入本科学习。
六、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 网 址:http://www.ylsy.edu.cn
电子信箱:ylsyzs@sina.com 邮 编:8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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