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加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我院坚持“勇于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的办学思想,回报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支持和帮助,经云南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07年我院首次面向我省特有的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人口低于10万、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民族,招收30名学生组成民族发展扶持班,由学院全额承担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