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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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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校信息 >>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 09-06-01 14: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有关文件执行,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审核,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并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安排的考生,在综合考虑各专业生源分布、考生专业志愿及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本科专业要求考生口试成绩合格。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分数高低录取;对于参考志愿均视为平行志愿。

3.面向湖南省、山东省招生的艺术类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龙岩学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分数高低录取。

加分政策
均按招生省(市、自治区)的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均按招生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没有特殊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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