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所在地: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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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更新时间:12-05-02 14:37院校信息 >>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学金设置

华北电力大学奖励设置情况如下:

一、学校设置的奖励方式:

(一)个人奖励方式:

1)三好学生标兵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3)校级、系级三好学生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5)思想品德表现优秀奖

6)学习优秀奖

7)科技创新能力奖

8)社会工作优秀奖

9)体育活动优秀奖

10)文化活动优秀奖:

11)“五.四”优秀团员、团员标兵奖

12)优秀学生干部

13)优秀毕业生

14)其他奖

 (二)集体奖励方式:

1 优秀班集体

2)“五·四”优秀团支部奖

二、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国家—学校—社会”三级奖学金体系,国家层面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层面包括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层面包括校友奖助金、中国华电集团助困奖学金、博纳电气奖学金、中天科技奖学金、南瑞继保奖学金、毅格奖学金、广哈通信奖学金、思源电气奖学金、龙基电力奖学金、节能奖学金等。 
    总之,只要在华北电力大学努力学习,各方面表现优秀,就很有可能获得奖学金。学校将近一切努力为广大学子解决后顾之忧,希望同学们进入我校后能认真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才,报效祖国!

困难生资助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助学工作,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以“奖、贷、助、补、减”等资助举措为支撑的多元化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别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爱心救助等措施为辅, 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 

 每年新生报到入学时,学生处在报到现场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现场处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注册问题,使入学时确实无力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的困难新生先入学,正常生活和学习,再根据对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核实的情况具体帮扶,分级资助,确保每一个录取学生正常入学。

我校奖学金形式多样,包括国家奖学金、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竞赛奖学金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等。据不完全统计,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学金比例明显高于生均获奖比例,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也增强了他们刻苦学习的信心和决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 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发放,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财政贴息的贷款。我校属教育部直属高校,执行教育部与中国银行招标协议,与中国银行保定高开区支行合作,每年新生入学后开展此项工作。20042007年度,我校共完成学生国家助学贷款2198笔,贷款总金额达2800余万元,累计放款金额达2250万元,作为助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任何问题,申请同学可登陆学生处助学中心网站查询或直接到学生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 

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辟、组织勤工助学岗位,利用课余时间使其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多方面综合发展、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报酬,用以改善自身学习和生活条件。我校成立了学生组织自务会,在专职教师指导下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在一系列完备体制和规章制度保障下,尽可能使经济困难大学生做到自食其力。目前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650余个,临时岗位400余个,学校还将进一步拓展助学岗位以满足需求。

:包括困难补助、爱心救助、生活补贴等。

困难补助: 学校对思想进步,遵守学校纪律,学习刻苦,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生活仍很困难或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将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等级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爱心救助:经费来源由学校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捐赠,直接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因家庭或个人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学校成立爱心救助金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需要救助的华电学子及时得到学校的关爱和帮助。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爱心救助金收支及使用情况。

国家助学金:作为对经济困难生的一项直接资助举措,每年申请审批,按10个月发放,根据不同等级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餐卡。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进行。

:减免学费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或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可视实际情况申请学费减免。本人于学年末提出下一学年学费减免申请,经过系(院)、校两级专门机构的严格评定,并结合申请学生在校表现及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学费可按等级适当减免。

社会资助及其他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适用于国家指定的西部经济困难学生,新生年学费全免,以后是否免学费及免学费的比例由综合测评成绩决定。中央及各省精神文明办确定人数和人员名单。

新长城自强助学项目: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提供经济资助和支持其成才的社会公益事业。由新长城办公室指定我校受助学生名单,助学中心在人员确认、信息反馈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以完成资助工作。

社会资助:  以社会捐赠的资金来源为主体,属无偿资助,适用于成绩优秀,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捐助单位指定学生。如秀兰助学奖学金。

 

注:上述资助措施的解释以入学时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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