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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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奖学金、贷学金设置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求,鼓励优秀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特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完成血液,昌吉学院结合新疆地区高校大学生实际情况,指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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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即对正式录取在册的我院本、专科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实行由自治区四家国有独资银行之一的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州分行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政策。学生贷款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自治区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本金可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出示乡镇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的家庭收入证明。 特困补助: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大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使特困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经济收入,以弥补生活所需,帮助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