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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更新时间:11-11-17 13:24院校信息 >>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各省的第二批录取院校(一般本科)

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艺术、体育类:提前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认可各省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申请条件是在原就读专业学习成绩良好,经学校审核同意,学生可以按一定比例转专业。                        

其它

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

2.外语语种要求:原则上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有入学后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思想准备;

3.体检标准: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专业特点,护理学专业录取身高1.55及以上的女生和1.60及以上的男生;报考艺术、体育、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者,优先录取;

4.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是:根据高考成绩的高低,依次按参考志愿、服从志愿、英语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6.对报考英语专业、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口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投档线;

7.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地招考办投档线者,方可录取;

8.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规定和要求,并能投档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考生可优先录取;

9.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

10.录取的学生除由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在各省招生报、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录取新生名单、各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在大理学院招生就业网站公布,在学校内张贴。

学历证书

    各专业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教育部编印和编号、学校验印、国家承认的正式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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