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批次的安排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加分政策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 其它 |
| 录取批次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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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各省的第二批录取院校(一般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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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认可各省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 |
| 加分政策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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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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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申请条件是在原就读专业学习成绩良好,经学校审核同意,学生可以按一定比例转专业。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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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 2.外语语种要求:原则上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有入学后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思想准备; 3.体检标准: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专业特点,护理学专业录取身高 4.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是:根据高考成绩的高低,依次按参考志愿、服从志愿、英语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6.对报考英语专业、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口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投档线; 7.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地招考办投档线者,方可录取; 8.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规定和要求,并能投档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考生可优先录取; 9.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 10.录取的学生除由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在各省招生报、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录取新生名单、各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在大理学院招生就业网站公布,在学校内张贴。 学历证书 各专业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教育部编印和编号、学校验印、国家承认的正式学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