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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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调动我院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我院制定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我院学生奖学金分为专业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和特长奖学金三类。
1、专业奖学金:凡在我院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月可以享受本科学生50元、专科学生40元的专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按月发放。
2、学习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班级参评人数的5%、10%、20%评定,其奖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
3、特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能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参加计算机国家等级考试、英语国家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及科技活动,对活动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特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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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生资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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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分为社会资助项目和国家资助项目。 社会资助项目有:美国燃灯助学金、中国新长城扶贫基金,香港惩教社“薪火相传”助学金,香港慈恩基金助学金,香港“两地一星”助学金,深圳“富士康”助学金,建行“成才计划”助学金,黔南州爱心人士助学金等。 国家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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