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批次的安排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加分政策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 其它 |
| 录取批次的安排 |
|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 加分政策 |
|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 录取的考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就业期望的需要,考生来校报到时(规定时间内)可以提出申请,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转专业的。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