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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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一等:6000元/人·年;二等:4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 (2)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新生按其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结合中学的综合表现,可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具体评奖办法按我校《优秀新生奖励条例》执行。 (3)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为30%。其中特等奖:3000元/人·年,甲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乙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丙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丁等奖学金:300元/人·年。 (4)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我校或学院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特困生,如宝钢奖学金、濮耐奖学金暨特困基金(奖励和资助材料与冶金学院的优秀学生和特困生)、北京首安奖学金及其他校友设立的奖学金等。 (5)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凡表现优秀的特困生,通过评定可享受500元/人·年的奖学金。 (6)单项奖学金:学校为在德智体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置了若干单项奖学金。 (7)电子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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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我校录取的特困学生,学校协助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学费、生活费方面的国家助学贷款。 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如下基金和困难奖学金: 勤工助学基金:凡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困难学生,可在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下,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凡表现优秀的特困生,通过评定可享受500元/人·年的奖学金。 特困生困难补助基金(临时性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