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 学校奖学金制度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国内外团体与个人捐资设立的40余项社会奖学金。全校各类本科生奖学金总额达4500万元。获奖总比例超过40%。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1.奖励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 15000元/人 二等奖 8000元/人 三等奖 5000元/人 2.奖励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10名的学生获一等奖;前50名的学生获二等奖;前100名的学生获三等奖。 3.奖励办法 由新生本人提供省级招生部门有效证明,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办理。 二、人民奖学金,总额1300万元 三、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种形式。我校每年总额2700万元。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每人。 四、社会奖学金 由于华中科技大学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多年来,社会各界热心教育的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达40余种的各类社会奖学金,总额达500万元。这些单位共为我校提供了近800个奖学金名额,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我校学生的学习上进心,加快了学生自身发展,促进了我校的发展。 |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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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的一种政策性商业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0%,需要在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入校时带以下准备好的资料: 1. 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或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要求盖章的原件; 2. 学生需知道父母的身份证号,未成年人(未满18岁)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生源地助学贷款 从2008年开始,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全国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要措施,两者相互补充,对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交学费的开户行: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喻家山支行; 开户名:华中科技大学;帐号:1161 9498 0920 01 ● 学费减免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学校每年减免他们学费,并对他们学习、生活各方面给予大力资助。 ● 学校勤工助学制度 学校每年投入500万元,设立3000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学生勤工助学。通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学生自食其力的能力,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 特别困难补助 对于学生中有临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学生,除奖、贷、勤等措施外,学校每年还拿出一定的资金发放特别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分为两种: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临时补助用于学生发生意外情况时。 学校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