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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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掖才俊,揄扬人善——本科奖学金举要 武汉大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本科生中设立了60余项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5%以上。2011年,8140名本科生获得奖学金,奖学金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625万元。 一、新生奖学金 奖励录取到我校的优秀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和表现评定,设有校长特别奖,优秀新生奖(甲、乙、丙三等),基础学科新生奖。获奖新生数约占新生总人数的15%。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在校的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分为三等: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5%、10%、15%。 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国学、历史学、经济学、地理科学等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本奖学金分为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5%、15%、30%。 四、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测绘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等本科专业的学生。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5%、10%、35%。 五、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七、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纪念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每年奖励本科生600人左右,奖励金额约200万元。详情见《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一览表》。
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一览表
注:全校学生中未注明含港澳台学生的表明不包括港澳台学生。
另外,一些企业、团体和个人还在有关学院设立了各类专业奖学金。如:石泉李涵史学奖学金、谢武奖学金、南方都市报奖学金、中视影视奖学金、崇文奖学金、出版学子奖学金、德赛法学奖学金、厦门新创奖学金、生科院校友扶贫助优奖励基金、基康奖学金、梅景能奖学金、南瑞继保奖学金、中能电气奖学金、长江加固公司奖学金、夏坚白院士测绘事业创业优秀学生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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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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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困助难,助学成才——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多年来,学校一直郑重承诺并切实履行诺言:不让一个勤奋和有才华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实行特殊困难补助、办理医疗健康保险、设立新生“绿色通道”以及落实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措施,建立起较完善的资助体系。
一、新生报到时
绿色通道(临时贷款):学生到校注册时,即使没有带足够的钱,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目前,新生在报到时可以向学校申请最高额为6000元的无息临时贷款(在一年内还清即可)。
二、新生入学后
1.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形式。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40多项,每年近八千名经济困难学生获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而定,为每人每年1000~5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进行一定财政贴息的政策性商业贷款。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大一学生可以一次性按学制连续申请,每年申请最高额为6000元。学生毕业后二年内可自主选择还款年限,最长可以在毕业工作后六年内偿还贷款本息。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金、奖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来偿还“绿色通道”的临时贷款。通常新生在第一学年都能够归还临时贷款,且归还的手续较为简单。)
3.勤工助学:新生从大一的秋季学期末开始,就可以申请校设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学校设立27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小时8~10元不等的报酬及补助标准资助参与的学生。
4.国家奖学金:升入大二年级后,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5.社会保险、健康平安保险
社会保险和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是减轻学校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学校帮助学生办理保险,以缓解学生在校期间因病住院而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6.社会资助
中国联通、南方航空、马应龙药业等单位在我校设立了40多个资助项目,每年资助1500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丰田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凡我校今年录取的新生都可申请,详情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www.sclf.org)查询。
7.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政府和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类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的补助)。专项补助包括:新生的被褥补助和冬衣补助、交通补助等。
8.学费减免:主要是政策性减免,针对西部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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