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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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更新时间:12-05-15 09:12院校信息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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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1年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一、校长特别奖
       1
、奖励对象:德、智、体全面发展,江苏省考生的投档分在全省理科排名一千五百名、文科排名五百名以内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2A,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科类排名前千分之二以内(含千分之二),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本科新生,我校授予其优秀新生校长特别奖。
        2
、奖励办法:(1)对获得优秀新生校长特别奖者(以下简称获奖新生),我校提供每人最高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金,以帮助其完成学业。(2)奖励金分年度发放,用于支付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其中第一学年经核准高考成绩排名后即予发放2万元,第二、三、四学年由苏州大学学生处参考在校学习成绩予以发放: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且没有学生纪律处分者,方可获取每学年1万元。
3、相关配套措施:为更好地帮助和指导获奖新生的学业发展,自其一年级开始,我校教务处及获奖新生所在院系将共同遴选专业骨干教师担任其学习导师;获奖新生在校图书馆借书享有研究生待遇;在选派出国()学习及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奖:
        1
、奖励对象:德、智、体全面发展,江苏省考生的投档分在全省理科排名三千名、文科排名一千名以内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2A,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科类排名前千分之三以内(含千分之三),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本科新生,我校授予其新生优秀奖。

 2、奖励办法:(1)对获得新生优秀奖者,我校提供每人最高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金,以帮助其完成学业。(2)奖励金分年度支付,用于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其中第一学年经核准高考成绩后即予发放0.8万元,第二、三、四学年由苏州大学学生处参考在校学习成绩予以发放: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且没有学生纪律处分者,方可获取每学年0.4万元。
       
三、其他说明
       
⑴以上奖励只针对我校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
       
⑵以上奖励获得者采用传统志愿填报方式的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必须A志愿填报我校。
       
⑶校长特别奖、优秀奖获得者名额不受限制。
       
⑷以上奖励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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