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
|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凡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科研创新、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均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困难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
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一览表
|
||||||||||||||||||||||||||||||||||||||||||||||||||||||||||||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
首都医科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途径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只需持《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即可通过困难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无法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补充应缴纳的学费。 二、困难生经济补助 凡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长学制学生、本专科学生、高职学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人均生活水准线者,均可提出困难申请。申请困难生资格,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黑色签字笔书写)。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于《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的意见及公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3、由家庭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要求内容清楚,有党支部书记或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加盖公章,黑色签字笔书写。证明中须写明家庭人口(只包括父母和上学在读的兄弟姐妹)和家庭人均月收入。 4、对于申请认定为特困生的学生:如单亲家庭或孤儿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父母一方长期重病者,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区二等甲级医院以上(含二等甲级)相关医疗证明;为烈士、优抚家庭子女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入校前已接受社会资助者,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5、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进行复核。 三、勤工助学 具有我校困难生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文件规定给予一定报酬。 四、学校的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符合我校当年经济困难学生标准。能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 2、吴阶平基金会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专项基金: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我校当年经济困难学生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愿为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服务;学习勤奋,努力刻苦,老生获得上一学年度学习优秀奖学金,新生高考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助人,生活俭朴,身体健康者均可申请。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新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的银行贷款,它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或抵押。生源地贷款的方式有利于大学新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各种手续和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可使新生更快获得所需贷款,学生毕业后既可由本人亲自还贷,也可由其家人在家庭所在地代为办理,无需返回北京银行办理还贷手续,非常方便;而在校助学贷款的申请手续繁琐,学生本人准备资料较多,常常需要新生返回家庭所在地补充开具证明,银行审批放款时间较长,且毕业离校后异地还款手续复杂。家乡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必须在原籍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参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和生源地民政部门咨询。 六、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为被我校认定为困难生资格,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法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在校学生。 2、贷款方式及金额:每学年申请一次,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3、贷款程序: (1)申贷学生凭《入学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于开学报到当天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格式和要求可查询学生处网页并下载。 (2)未满18周岁学生和已婚学生还需另外提供补充证件和证明。具体格式和要求可查询学生处网页并下载。 (3)经各项审批手续后,等待经办银行放款。 4、还款办法: (1)助学贷款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毕业后贷款利息由本人负担。 (2)如借款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有权在相关媒体曝光不良记录。
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