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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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设置情况 一、奖、助学金的种类及等级 (一)国家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由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按规定比例分配到各系。 1、国家奖学金奖金数额为8000元/生年; (二)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阳光助学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阳光助学奖学金评选等级、比例及金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评选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0%—12%。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10%,奖金数额为3000元/生年;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20%,奖金数额为15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30%,奖金数额为10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40%,奖金数额为500元/生年。 2.阳光助学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10%,奖金数额为2000元/生年。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为获奖总人数的15%,奖金数额为1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为获奖总人数的20%,奖金数额为8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为获奖总人数的55%,奖金数额为500元/生年。 二、 奖励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但是学生可以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或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学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阳光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中学习优秀的学生。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年奖助标准和评比比例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颁发的文件为准。 (五)动画学院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助标准和评比比例按照《吉林动画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2008年9月26日 |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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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对特困生设有“阳光助学基金”。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年,三等助学金800元/年。 2、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能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