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批次的安排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加分政策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 其它 |
| 录取批次的安排 |
|
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 加分政策 |
|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汉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 按生源所在省(自汉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 按生源所在省(自汉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
学生应当按照报考志愿学习专业,确有需要和正当理由者应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所在系部、学生处、教务处批准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相关处室办理转专业手续。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