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它 |
|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座落在享有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盛誉的丽江市,是在云南大学不断发展过程中,为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高层次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于2002年成立并招生,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 办学层次为一般本科。招生专业分别为:外语类:英语、日语;文史类: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文理兼招:会计学、工商管理;文理外兼招: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艺术设计。 (重要提示:1、英语专业含英语语言文学、旅游英语、酒店英语三个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方向。2、学生可在三年级时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志向,在本专业内选择专业方向,3、有经济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结束时,参加云南大学和美国几所大学的《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赴美学习两年,可按毕业条件同时获得中美两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三、录取条件 1、按一般本科录取线录取,并有能力支付学费。 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的语种不限(非外语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外语类考生要求有口试成绩。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课考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录取控线时,根据艺术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四、学费标准(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批准文件) ◎ 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0000元∕人·学年。 ◎ 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9500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专业:13500元/人·学年。 五、毕业证书 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旅游文化学院×××专业四年制本科学习”。符合云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云南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