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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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奖学金和济困助学制度 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当年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新生。 特等奖:免缴在校四年的学费。 获奖条件: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信息科学(计算机)三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一、二等奖者。 一等奖:奖金5,000元。 获奖条件: 一、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称号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际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试"获得一等奖者。 二等奖:奖金3,000元。 获奖条件: 一、高中阶段获地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称号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际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试"获得二等奖者。 一、国家助学贷款 我院从2007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本科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三、勤工助学 学院建立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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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生资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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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困助学制度 一、国家助学贷款 我院从2007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可达到7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三、勤工助学 学院建立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四、困难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