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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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人/年。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且按时报到和办理完各项入学手续的总分前38名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按一、二、三等奖给予2000元—5000元的奖励。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对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给予奖励,获奖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0%,最高奖金2000元/人/年。 五、专项奖学金:对获得市、省、国家级奖项的在校学生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特困生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年。 七、勤工助学:我院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不断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八、对我院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给予5000元/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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