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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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获得上述前三项奖学金的学生,只要于在学期间成绩能保持在校方认定的标准(全级总人数前5%或25%),可继续享有该项奖学金。优秀生如能在四年内一贯保持优异成绩,可免试直接升读研究生,并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2. 获得上述第四项助学金的学生,若在学期间成绩能保持在校方认定的标准(全级总人数前50%),可继续享有该项助学金。 3. 此外,澳门基金会设内地优秀生奖学金名额共4名,由校方挑选高考成绩最优异的学生申请。如获批准,即可在第一年享有,若保持品学兼优,可继续享有,直至毕业。 大学得到澳门多个机构团体支持,为大学设立不同的奖助学金以奖励成绩优异的就读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包括: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奖、助学金 大西洋银行奖学金 院长优秀生榜 校长优秀生榜 研究生奖学金 澳门基金会内地生奖学金 国际旅游卓越金、银奖 国际旅游模范金、银奖 国际旅游服务金、银奖 专业国际旅游服务奖 杰出国际旅游大使奖 持续教育学院年度最高学术成就奖(一名) 持续教育学院终身学习年度大奖(一名) 国际旅游管理系会展专业年度最高学术成就奖 持续教育学院最高学术成就奖(旅游及会展专业) *相关资料及申请办法请留意学生事务处最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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