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设置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奖学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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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立各类奖助学金。(1)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2)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38元。(3)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500元;设优秀奖学金,受奖面为30%,其中,一等奖为每生每年3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200元,单项优秀奖为每生每年50元。 |
| 困难生资助办法 |
| 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月150元至300元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