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年03月16日 来源:复旦大学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2016年继续实施自主招生,旨在传播复旦大学科学、人文精神,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高中毕业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通过“望道计划”体验营、“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四种项目开展,各项目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望道计划 40 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基础医学
博雅杯 40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
 奥赛决赛/
丘奖决赛
75 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保密管理、医学类

各项目招生计划均为上限,宁缺毋滥。

二、各项目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各项目考生均须满足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基本德行要求,同时对相关学科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各项目具体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如下:

(一)“望道计划”体验营

1.“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或基础医学中选择其一报名“望道计划”体验营,并提供本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2.“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16~31日学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望道计划”体验营入营资格。审核依据为报名材料符合或证明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或两项及以上不同学科省级一等奖(必须包含所报名学科奖项,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公示)。

条件二:高中阶段相关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创新、发明等成果的个别特别优秀学生,其提交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3)4月30日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6月11~15日期间学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理科基础知识”,并依据所报学科志愿分组面试(部分学科含实验)。体验营还包括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活动。

(6)学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入选学生名单将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二)“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1.“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文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对文史哲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与发展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2.“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16~31日学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需提交中学期间学习成绩、文史哲特长证明材料等用作报名审核,包括提交一篇代表本人水平的习作。习作3000字以内,题材任选,但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注明完成时间、主题来源、背景等,并由中学校长签字盖章确认真实性。

(2)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学生获得“博雅杯”入营资格。

(3)4月30日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6月11~15日期间学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并根据所报学科志愿分组接受为期一天的封闭式写作测试等笔试考核。体验营还包括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活动。

(6)学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

(7)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8)入选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

1. 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条件

在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银牌(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的参赛选手均可报名,部分获铜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经我校相关学科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也可报名参加。

2. 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我校组织专家在决赛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备忘。

(2)3月16~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3)4月30日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具有保送资格者除外)。

(5)学生接受我校专家组面试。依据面试成绩结合决赛成绩,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具有保送资格者给予保送生政策。其中数学、物理、化学决赛成绩占70%,面试占30%; 信息学依据按决赛成绩从高到低分档进行的面试的成绩给予优惠政策。 

(6)获得优惠政策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我校认同东润丘成桐科学奖“舍弃试卷和标准答案,强调创新与团队精神,让学生以提交研究报告的形式参与竞赛”的组织与选拔模式,和“有利于推进中学科学的发展,激发和提升中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创新能力”的作用,本年度试点将东润丘成桐全国决赛金奖、银奖获得者纳入我校自主招生,给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 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获得东润丘成桐科学奖数学或物理全国总决赛金奖或银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 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16~31日学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我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4月30日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我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

(6)依据面试成绩,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获得优惠政策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优惠政策

(一)通过选拔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和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对于数学项目总分(决赛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排名靠后的部分考生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6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

(二)通过选拔的“望道计划”和“博雅杯”考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对特别优秀者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10%)。

上述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保送资格者除外)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至少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述优惠分值基于高考满分750分制确定,对于非750分制省份不再另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具体要求及政策以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一)“望道计划”录取考生(基础医学除外)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范围内。

(二)“博雅杯”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之内。

(三)基础医学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体验营期间学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我办提出申请,对于通过报名审核的入营学生,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将对体验营期间表现优秀、最终进入复旦大学学习的学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参见本年度《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六)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深入持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三)报名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入围面试学生名单、优惠政策学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公示于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四)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各项目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zz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