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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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资格、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物理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
3、在外语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控制在100人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降分标准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具体见表1):
表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
学 院 | 专业名称 | 备注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国际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
外语学院 | 日语 | 高中所学语种为日语或英语 |
德语 | 高中所学语种为英语 | |
法语 | 高中所学语种为英语 | |
法学院 | 法学 | |
英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高中所学语种为英语 |
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政治 | 只招文科生 |
2、降分标准
经我校考核认定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高考录取到自主招生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优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报名方式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课程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理想信念、成长体会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
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专家个人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由所在中学、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随申请材料邮寄。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3月25日
2、邮寄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考生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个人申请报告、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等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考核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六、考核办法与签约方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环节,考生可以在2016年4月3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学校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6月11日,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察语言能力,面试考察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综合评定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整个考核环节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择优提出入选资格名单,原则上入选资格人数为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5倍左右。入选资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
4、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进行公示,之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信息公开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以及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三级信息公开,我校自主招生信息公示时间和网址如下: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为4月30日,公示网址为:zhaosheng.uibe.edu.cn;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22日,公示网址为:zhaosheng.uibe.edu.cn;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30日,公示网址为:zhaosheng.uibe.edu.cn.
九、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3月25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 2016年3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 2016年4月30日之后
4、测试时间 2016年6月11日
十、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审核标准、工作程序、签约名单以及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签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十一、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十二、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