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
二、报名
三、考试及面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
五、志愿填报
六、录取
七、照顾政策
八、信息公开公示
九、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