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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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7〕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7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网址: 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第二阶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17年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
网址: 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时间: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1月26日前自行安排。
地点: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高招办。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期间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考生必须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能参加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其学籍数据有关信息来源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高考报名信息在报名资格确认后不再改动。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分别为: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须选择“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不参加本科录取直接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统考专科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录取时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选考非英语语种的统考考生报名区统一为西城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规定,从今年起,统考英语听力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笔试分离,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17年12月16日进行,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18年3月17日进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同期进行,各项测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
(四)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同时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见附件2),测试费(100元/项)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五)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后果自负。
(六)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八)考生体检将于2018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九)参加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高校退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