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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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填报志愿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大平行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具体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

(2)不实行大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E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

(3)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

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后单独设置的页面。

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至8日14:00。

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3.填报要求

(1)在我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按填报志愿的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和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3)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4)参加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E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5)填报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志愿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I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6)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录取后须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它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的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

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F段和G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H段和I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J段和K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M段和N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的设置

填报志愿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

填报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B段)、本科一批(G段)、本科二批(I段)、本科三批(K段)、高职(专科)批(N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4.征集志愿的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的投档要求

实行大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办具体负责,各级招生办公室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2.省招办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及时传达省招办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页是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 或www.gszs.edu.cn

2.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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