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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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

34.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35.分类分批划定并公布分数线、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已被上一批次(包括各批提前录取和单独录取)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

(一)录取批次

36.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

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37.提前录取的学校按规定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

38.艺术类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

(二)分数线

39.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类分批按一定比例划定并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广电及其它类分别划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40.第一次划定文理科第一批、艺术和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确定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后续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最接近确定比例的分数划定。

(三)志愿设置

41.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42.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43.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

44.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45.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 、D、E 5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6.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艺术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四)志愿填报

47.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

48.考生需按选报的考试类别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

49.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奖贷学金等方面的规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慎重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50.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网上志愿填报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今年起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等填报同时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51.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52.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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