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对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进行微调的公告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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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考核舞蹈学专业考生的专业素养,决定对我省2015年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进行微调。
对舞蹈学专业考生,取消《视唱模唱》科目考试,《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使用乙卷,与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考科目《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分开制卷。即《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甲卷)适用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适用舞蹈学专业考生。甲卷分值仍为120分,乙卷分值调整为100分。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比例相应调整:《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专业考试成绩在总分中的占比由80%调为9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理论考试成绩在总分中的占比为10%。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考试大纲不变,参照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执行。
附件: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