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

2013年09月30日 来源: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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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京招考委[2013]15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3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网址: www.bjeea.edu.cnwww.bjeea.cn

第二阶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13年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

网址: www.bjeea.edu.cnwww.bjeea.cn

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1月30日前自行安排。

地点: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

确认要求:完成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期间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考生必须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能参加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其学籍数据有关信息来源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请考生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高考报名信息在报名资格确认后不再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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