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年05月21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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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招生经费

  68.各省(区、市)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69.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及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高校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等工作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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