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招生报考指南

2014年01月02日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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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其中男生6名,女生34名,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与考试

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考试只在北京服装学院本部设有考点,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1. 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10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报名并网上缴费。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请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2. 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月13日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到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后需对考生进行量体等工作,请考生自备泳装。

3. 专业考试

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初试   复试 专业考试要求
时间 内容 时间 科目
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   1月14日 注:1月15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b)模特基本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等(此环节着泳装,高跟鞋)。 1月15日至16日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b)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乐感等;(c)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时间不超过2分钟); (d)口试:考察文艺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身份证原件(2)现场确认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3)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4. 考试说明

(1)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2)形体观察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泳装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丝袜;

(3)复试模特技巧环节中考生需自备素色紧身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10cm;

(4)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CD盘或U盘。

5. 文化考试

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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