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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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继续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的文化考试。现将有关招生、考试事宜公布如下:

一、专业介绍

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学制四年,大学本科学历,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范围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拟招生76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34人。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考前公布的分项目招生计划。

三、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

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项目:体操、射击;

具备运动健将(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项目:艺术体操、跳水。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

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项目:武术套路、散打;

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项目:中国式摔跤。

四、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并按高考报名要求参加体检;

2、具备我校招生所列项目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要求。考生报名时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与其具有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信息一致,不得跨项目报考。

五、报名和缴费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

考生可合理选择包括我校在内的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考生报名后要及时查询资格审查是否通过,未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及时改报其他院校。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未及时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附件1),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给所报名第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

2、缴纳考试报名费:

考生须于提交报名数据后次日12:00以后(截止到3月16日)通过以下方式交纳专项考试报名费190元(文化考试费60元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单独收取)。逾期未缴费考生网报审核将不予以通过。

①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输入下方链接,打开“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建行缴费平台;

②在对应位置输入《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点击“登录”;

③登录成功后,先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是否正确,然后选择未缴费订单(“考试类别”要与报考类别一致);

④点击“去支付”,即可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或“账号支付”交费,支付时可以使用考生本人或他人的建行卡账号;

⑤提示“交易成功”后点击“返回商户网站”,可以查询交费结果。

六、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项考试:考生自2016年4月15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项考试《准考证》。

2016年4月17日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项考试《准考证》到河北师范大学进行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年跳水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测试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办理好本人意外伤害保险。

(2)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4月15日至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安排于4月23日至24日参加文化考试。

七、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专项考试必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以比赛名次等确定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项目,专项考试技术评定成绩(评委评分项目)应达到7分以上(按10分制计算)。

2、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符合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体科字[2015]163)规定,可以申请免试入学。具体条件为:(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或者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4、优惠政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方式录取。

八、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与申诉

1、专项考试由考生当场签字认定测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测试当天或次日向学校纪委申诉。学校纪委申诉电话:0311-80789850。

考生可于5月初,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专项考试成绩(http://zsjy.hebtu.edu.cn/zsw/)。

2、考生可于5月16日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申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可于6月1日后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拟录取结果(http://zsjy.hebtu.edu.cn/zsw/),也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九、其他说明

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

招生网址

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