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

2010年11月04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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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内容(前两项口试,后一项笔试)

  1.朗读:根据指定材料进行朗读(3分钟以内)。考察学生是否具有基本的声音条件,是否具备良好的普通话语音基础,是否具有基本的朗读能力。(100分)

  2.演讲:根据所给材料进行演讲(3分钟以内)。考察学生对语言的综合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和对问题的分析能力。(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根据所给的影视作品进行分析。考察学生对影视作品的理解能力和分析阐释能力(考试时间共计2个小时。40分钟观看作品,1小时20分钟写作,字数800-100字。)(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朗读(100分)

  A.吐字发音准确、清晰、明亮、圆润。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朗读的表达技巧;语气变换、通篇节奏正确。朗读稿件的基调准确。(90-100)

  B.普通话语音准确无误,吐字发音清晰、明亮。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如:语句中正确的停顿、连接和基本正确的词语重音等。朗读稿件的基调(稿件总体声调的高低、强弱、快慢)基本正确,流畅朗读稿件。(80-90)

  C.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基本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无明显错误,较为流畅朗读稿件。(70-80)

  D.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但有2处以下语音错误;能够基本流畅朗读稿件。(70-80)

  E.能使用标准普通话朗读稿件,语音错误3个以上;不能连贯和流畅地朗读稿件。(60以下)

  2.演讲(100分)

  A.表达流畅,观点具有独创性。结合所给材料适当联系实际,论述方法多样,语言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强。(90-100)

  B.观点清晰明确,能围绕所给材料展开议论。具有较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述方式,语言基本流畅。(80-90)

  C.能够理解所给材料,提出自己的观点。表述具有一定的逻辑层次,语言表现力一般。(70-80)

  D.未能理解所给材料,观点模糊或较为偏激。表述混乱,没有基本的开篇与结尾。(60-70)

  E.只言片语,逻辑混乱,未能完成考试。(60以下)

  注意:考生的表述应该在3分钟内完成,过长(超出3分钟)和过短(40秒以内)应酌情扣分降等。

  3.影视作品分析(100分)

  A.理解准确,认识全面,分析深刻,结构清晰,专业词汇运用恰当,文辞优美,语言驾驭能力高。(90-100)

  B.理解较为准确,认识较为全面,分析较为深刻,结构比较清晰,专业词汇比较准确,语言通顺,无语法错误。(80-90)

  C.理解基本准确,认识基本全面,分析有一定深度,结构基本清晰,专业词汇偶有不当,语言基本通顺,无明显语法错误。(70-80)

  D.理解不够准确,认识不全面,分析不够深刻,结构线索不清晰,缺少专业词汇或使用错误,语言运用不够通顺,有比较明显的语法错误。(60-70)

  E.理解错误,认识肤浅,缺乏必要的分析和阐释,结构混乱,缺少专业词汇或使用有明显错误,语言运用不通顺,词不达意。(60以下)

  三、学生要求

  1.考生自备碳素笔或蓝黑钢笔

  2.遵守考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