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体育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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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3+综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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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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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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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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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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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3+综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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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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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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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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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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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2.非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