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高考:评卷程序严格 复核后公布成绩

2009年06月14日 16:09   来源: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黄泽雨)25日,本报就高考考试的相关规定作了报道,考试之后就是评卷,今天我们再来看看今年高考评卷工作都有哪些规定和政策。

  记者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高考评卷工作是由省招考中心采用分科评阅的办法组织实施。客观卷评阅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主观卷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具体实施。省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评卷质量,杜绝评卷差错,他们每年都要对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全体评卷教师认真学习《评分参考》和《评分执行细则》。评卷教师人数由各高校初步拟定报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确定。同时,省招考中心还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已评试卷要认真进行复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卷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组织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复查,确保考生成绩准确无误。

  按相关日程安排,6月7日、8日统一考试后,评卷及试卷复查工作将于6月11日至19日展开。6月26日,将通知考生成绩。6月27日至28日,考生申请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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