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首页            学信首页 - 学历查询 - 学历认证 - 学籍学历 - 阳光高考 - 研究生招生 - 学信就业 - 学信国际 - 学信校园 - 港澳台招生 - 助学贷款        

山东:高考成绩不得排名次 不得进行表彰奖励

2008年06月04日 17:34   来源:济南日报
    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要求各级不得用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不得进行高考表彰奖励。 
    
    我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用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为标准奖励或处分教师。据了解,除各级招生机构内部使用和向考生本人提供外,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严禁以任何形式统计升学率等高考成绩信息,切实减轻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高考成绩方面的压力。(记者 张科)
    
友情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CHSI首页 ] - - [ 中心简介 ] - - [ 联系我们 ] - - [ 版权声明 ] - - [ 网站广告 ] - - [ 我要投稿 ] - - [ 意见反馈 ]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 学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10-82336088-202   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