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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分数6月23-26日复查 确认可改志愿

2007年06月21日 12:59  

内蒙古分数复查确认可改志愿

 

主观题评分标准宽严不属复查范围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6月23日高考成绩公布后,内蒙古考生若对自己的某一科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经确认修改分数后,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更改志愿信息。这是记者日前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的。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日前公布了《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规定》。考生若发现某一科成绩与自估分数出入较大,可以在6月23日到26日持《准考证》到所属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

  根据《规定》,复查人员发现错误后必须由有关人员认真核实,经认定确有错误需要改正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指定专人修改,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由于分数有误影响考生填报志愿准确性的,允许考生在6月29日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据悉,每名考生每科只能查一次。考生答卷复查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复查的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分数差错等,体育专业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有疑问也属复查内容,但主观题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中国教育报》2007年6月21日第1版

友情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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