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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08年高考新规定:作文一个错别字扣一分

2008年03月11日 10:0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3月10日电(记者郑玮娜)海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说明现已出炉。其中,针对语文作文有一项新规定,即写作中每出现1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

    对此,中学生们反映强烈,因为电脑形成的依赖性,使得一些学生连很简单的字都不会写了。

    据了解,语文试卷满分150分,必考题125分左右,约占全卷总分值的83%;选考题25分左右,约占17%。全卷共20道题左右,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古文断句题、古文翻译题、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等。必考部分要求考生全部作答,选考部分考生只能从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中选择一类作答,不能交叉答题。

    最受关注的写作题占60分。作文考试的要求分为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其中,基础等级的要求为:符合题意、符合文体要求、感情真挚,思想健康、内容充实,中心明确、语言通顺,结构完整、标点正确,不写错别字,每出现1个错别字扣1分。

    海南省教育界人士表示,每1个错别字扣1分主要是考考生的基础知识,这点应该引起考生的高度重视。

    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口市第一中学和海南华侨中学的一些高三学生。对于此项新要求,他们都认为是比较合理的。海南侨中一位高三学生说,现在电脑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导致很多人对电脑形成依赖性,长此以往连一些很简单的文字都不会写了,对于即将迈入大学的学生来说,不写错别字是基本要求,但是这对平时不太注重基础知识的考生来说,是一个难点。“如果作文写得不错,但因为写错别字而被扣分的话,那真是太亏了。”一些接受采访的学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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