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7年全国中学生体育冬令营通知
200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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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经我校主管部门批准,清华大学2007年体育冬令营将于2007年 1 月 11日至 1 月14日在清华大学体育活动中心举办,我们将根据清华大学体育代表队需要、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综合表现,经过专项和身体素质的测试及文化课考试从参加冬令营学生中择优认定一批具有体育特长的中学生。
一、招收项目:
A类:田径、男篮、射击、赛艇 B类:游泳、女篮、男排、女排、男足、健美操
二、报考条件:
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降分标准:
获清华大学体育特长认定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必须经过当地高水平运动测试并获得通过。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规定降分录取,具体优惠条件分别如下:
A类项目: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以上者(个别田径项目接近一级)、篮球运动员相当于一级、赛艇运动员达到其它项目二级以上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政策,当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0%时予以录取。A类项目的部分学生如果运动成绩和学习成绩特别突出,并且符合教育部关于体育特长生的保送条件,我们将根据需要给予保送入学。B类项目:被B类项目认定的特长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下20分时,予以录取。
注:(1)如果教育部关于体育特长生的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2)我校仅在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四川、湖南、湖北、内蒙、上海、陕西16个省市有文史类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名办法
本届冬令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无法上网的学生可以书面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请进入(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系统登录”页面,点击“考生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体育特长生”即可看见申请表,按要求逐项填写,提交(报考射击项目的同学请在体育特长“备注”栏中注明枪种)。提交后,自动获得申请号(该号将用于以后的查询)。如有疑问,可查看网上帮助文件,了解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希望有条件的同学尽量在网上填写报名表,以便及时查询和了解自己相关的申请进度和认定结果等。将网上提交的申请表用A4紙打印下来,请相关部门填写好意见、盖章。于12月10日前寄至清华大学体育教研部招生小组收(邮编100084)。
没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同学请不要报名,达不到报考条件的学生我们一律不予接待。
我校将根据申请人数和学生学习、运动水平确定参加名单,合格者不再发通知,12月25日前在网上公布参加冬令营通知,请学生按照通知时间来报到,不符合参加要求的学生我们将通知学生,请大家关注网上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
咨询电话:
(010)62794435李波 62783236 马新东(16:30-17:30)62784605
张驰(射击特长咨询)(010)62783236吴跃健 62794896 陈伟强 (16:30-17:30)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体育教研部
200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