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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布2007年高招保送生工作程序

2007年02月07日 14:56   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讯2月5日,省招考办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程序。

    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再将推荐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于3月10日前分别将省级优秀学生名单、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集中公示。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按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要求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等学校按要求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有关退役运动员报名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高等学校须对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并于4月10日前将保送生名单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和生源所在中学分别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及中学公示两周且无异议后,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办理录取手续。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于5月10日前,将本省已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田丹、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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